大股东减持规则解读
一、减持制度的重要性
证监会强调,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对于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防范绕道减持等违规操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减持规定的主要内容
1.减持比例限制
-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协议转让规定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 原则上,协议转让的股份应与减持计划中的股份相同。
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减持限制
-新《减持办法》对于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设置了减持限制。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减持行为,除了需遵守第四条至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减持股份的时间不得早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减持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最低交易价格。4.受让方的限制
-受让方在受让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且所受让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配股权等权利受到限制。
三、北交所股票减持制度
1.减持预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除已经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外,在首次披露减持计划时,不得存在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减持计划预定减持价格的情形。
2.减持执行要求
-北交所股票减持制度集中规定在《北交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 通过《北交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细化了执行要求,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预披露制度和特殊情形下的减持要求。
3.投资者委托类型
-投资者买卖北交所股票时,委托类型有“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 限价委托是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的指令。
四、上市公司减持流程
1.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如果想在二级市场减持,需要制定减持计划,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2.减持实施
-按照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减持。
3.信息披露
-在减持过程中,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大股东减持规则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在参与减持交易时,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