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顾名思义,是由法人实体持有的股份,这些法人实体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这些法人实体以其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从而获得公司的股权。
1.法人股的定义及形成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这些法人实体可以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他们通过投资获得公司的股份,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2.法人股的种类
根据投资来源的不同,法人股可以分为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
-国有法人股: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社会法人股:指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
3.法人股的持有者
法人股的持有者主要包括发起单位(对新建股份公司而言)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法人(单位)以其自有资金投资形成的股份。
4.法人股在股权结构中的地位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例如,沪市伊利股份(600887)境内法人持股3374.84万股,即指法人股。
5.法人股的特点
与个人股相比,法人股具有以下特点:
-非上市流通性:法人股通常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通,只能通过协议转让或公司回购等方式进行转让。
稳定性:法人股的持有者通常对公司有较强的控制力,因此法人股的稳定性较高。
风险性:由于法人股的非上市流通性,其流动性较差,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6.法人股的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法人股的发行、转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法人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人股作为一种特殊的股份形式,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了解法人股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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