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规则 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表

2025-02-23 03:30:02 59 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规则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规则和预约披露时间表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小编将详细介绍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规则及预约披露时间表,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1.年报披露时间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即至。

-披露时间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2.预约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需与证券交易所预约年报披露时间,投资者可查询预约披露时间表了解具体披露时间。

-预约披露时间:以北交所为例,上市公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预约年报披露时间,预约成功后,投资者可通过北交所网站查询具体披露时间。

3.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表

-半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

-半年报初稿确定:不含财务部分。

-董事会文件初稿。

-变更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如适用)。

4.信息披露豁免规定

证监会将出台首个信息披露豁免规定,拟明确两种豁免信息类型、三种豁免方式。

-豁免信息类型:两种。

-豁免方式:三种。

5.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

沪深北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有明确要求。

-年报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季报披露:

一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二季报(半年报):披露时间不得晚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三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晚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季报(年报):披露时间不得晚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6.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表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其中年度报告应当不晚于4月底前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当不晚于8月底前披露,一季度、三季度报告分别应于4月底、10月底前披露,此外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不晚于4月底前披露。

-半年度报告:不晚于8月底前披露。

-一季报:应于4月底前披露。

-三季报:应于10月底前披露。

7.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服务保障

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在定期报告集中披露期间提供“三项服务保障”的通知,信息披露时段将延长至23:00,为上市挂牌公司及中介机构报送年报、一季报预留充足的时间窗口。

-信息披露时段延长:至23:00。

-服务保障:由公司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组建服务保障专班,在信息披露系统开放期间均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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