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顾名思义,是在设立基金时,基金发起人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一旦筹足总额,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入封闭期,在此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投资。封闭式基金的流通主要依赖于在证券市场的交易。
封闭式基金上市条件详解
1.基金类型与运作方式
-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这种基金是依法公开募集的,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基金份额价格,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它采用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 封闭式基金: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筹足总额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
2.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性
-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科创板、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确权流程
-原封闭式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公司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基金新的注册登记机构,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
4.办理条件
-金融资产要求: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投资经历要求: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相关投资管理经验。
5.募集资金管理
-上市公司现金管理:上市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投资产品条件: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应当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6.上市条件调整
-交易所上市条件:近年来,交易所对上市条件进行了多次调整,以吸引更多企业赴港上市。例如,主板上市条件要求最近一年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盈利不少于3500万港元,且前两年累计盈利不少于4500万港元(即三年累计不低于8000万港元)。
封闭式基金的上市条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基金类型、运作方式、主营业务稳定性、确权流程、办理条件、募集资金管理和上市条件调整等。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基金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了解这些条件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有助于他们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