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股价行为
操纵股价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人为地影响证券价格,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小编将详细介绍操纵股价的量刑和处罚情况。
1.操纵股价的处罚力度
根据证监会近期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操纵市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当事人许淼使用“周某宏”等47个证券账户操纵“金陵体育”股票,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57亿元,并处以3.13亿元罚款。这表明,操纵股价的处罚力度相当严厉。
2.从重处罚与一般处罚
在处罚力度上,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罚。一般处罚是指除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外,不存在本规则规定的从轻或者从重处罚情形的,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以内,给予适中的处罚。
3.行政处罚裁量阶次
根据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对其含义和划分方式作出明确,并分别规定各裁量阶次的具体适用情形。当事人同时具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进行处罚。
4.操纵股价的量刑标准
操纵股市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新规定对操纵股价的处罚
本次修正对《刑法》第390条作出实质性调整,将基本犯量刑上限,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降低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了行贿罪从重处罚的条款。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他们指使财务造假、搞“伪市值管理”、操控股价,甚至***意减持套利,统统都要从重处罚。
6.操纵股价案件案例
前“私募一哥”徐翔等操纵股价案终审宣判,文峰股份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来自北京的许某因操纵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罚没4.7亿元。
7.操纵股价的处理方式
操纵股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刑事移送,二是先处罚后刑事移送。对于情节较轻的操纵行为,可以先进行行政处罚,然后再进行刑事移送。
操纵股价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有着严格的处罚规定。对于涉嫌操纵股价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