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创新基金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解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实力的不断提升,科技部创新基金作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资金来源,吸引了众多科研人员的关注。为了帮助广大科研人员更好地了解科技部创新基金申请的相关条件及流程,小编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1.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2.项目类型限制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3.已承担项目限制 正在承担和资助期满的***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延续支持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不得再申请其他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1.项目类型选择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
2.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3.在线填报
填报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依次点击申请”-->
填写指南征集”-->
新增”,在线填写《区域创新展联合基金(海南)指南建议表》。4.提交申请 经填报完成后,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统一报送至基金管理机构。
1.建立监督评估体系 建立适合***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监督评估体系,配合科技部、财政部开展关键节点考核、监督评估和总体验收等工作。
2.部门职责分工 自然科学基金委内设部门职责分工如下:计划与政策局负责统筹主责重点专项管理;主责科学部负责相关重点专项具体管理业务;财务局负责统筹主责重点专项概算、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工作。
科技部创新基金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资金支持,为广大科研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了解申请条件及流程,有助于科研人员更好地把握机遇,助力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